时间:2024-10-3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4年泸溪县档案馆招聘见习人员简章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及《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的通知》州人社发【2018】26号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2024年将公开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从事综合岗位工作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4年泸溪县档案馆招聘见习人员2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近两年内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服务意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名人员必须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已经参加过就业见习的或者曾参加工作购买过社会养老保险的,不能参加见习; 7.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三、管理及待遇 1.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发放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1700元/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报名时间、地点、面试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泸溪县档案馆206室; 3.现场资格审查内容: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相片2张,现场填报《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核初审; 4.面试时间:待电话通知。 5.面试地点:泸溪县档案馆会议室 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电话通知合格人员办理见习相关手续。 五、见习期间的管理 见习期间服从单位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见习协议: 1.见习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的; 2.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履行就业见习协议的; 3.因本人过失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见习结束 见习期满后,由单位填写《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见习生终止见习。 七、未尽事宜请咨询泸溪县档案馆,电话0743-4262747。 文章来源:http://www.lxx.gov.cn/zwgk/qzfxxgkml/tzgg/202410/t20241030_2191302.html 湖南湘西州泸溪县档案馆招聘见习人员简章附件 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