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罗定市太平镇卫生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形式和招聘岗位、数量 (一)用工形式:编制外用工。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中医医生1名。 二、招聘条件、岗位要求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要求”)。 8、年龄要求:18-35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要求 640 (3).jpg 三、报名办法 1、有意者请从发布之日起将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业绩、家庭情况等资料发至电子邮箱:ldcdc4@126.com. 2、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18日下午17:00 3、咨询电话:0766-3275001。 四、资格审查 面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2、考试时间:待定 3、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 六、体检和政审 (一)面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造成的空缺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在符合条件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管理 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罗定市太平镇卫生院统一管理。聘用期内,由罗定市太平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规定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则解除劳动合同。医、药、技类卫技人员需在签订合同的2年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执业)上岗资格证,否则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随之解除。如因工作需要续聘的,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九、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期薪酬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罗定市太平镇卫生院现行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方案由罗定市太平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罗定市太平镇卫生院 2024年12月12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