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03 点击: 次 来源:湖北人才网 作者:湖北人才网 - 小 + 大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促进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推动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促进中心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经济发展战线力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促进中心三级职员1人,四级职员4人,共计5人。具体是土地规划师岗1名、经济咨询岗1名、法务专员岗1名、公共管理师岗1名、科创培育师岗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及以后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及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就读于国内“双一流”高校或国(境)外QS2025年排名前200的高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公告发布 即日起在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2025jxcc)及湖北人才网、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江夏人才集团”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岗位查询。 (二)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5年6月3日10:00至2025年6月16日12:00,登录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2025jxcc),点击“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促进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点击考生登录,按要求提交报名登记表(网上填写)、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阶段开始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请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原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职(执)业资格证等。 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三)查询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6月4日10:00至2025年6月16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2025jxcc)查询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登录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2025jxcc)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招聘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及政治素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五、复审及面试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招考网站另行公告。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二)面试 资格复审后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请关注最新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六、考察及体检 由用人单位对候选人开展考察,主要核查候选人有无犯罪、违法记录,档案材料和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考察期间,考察对象因有关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并考察。 考察结束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考生,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考察、体检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收到影响聘用问题线索,调查认定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形式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区“员额制”管理,所有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与应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员额制人员岗位聘期一般为3年。 (二)工资待遇 员额制人员职级年薪经费为四级职员22万/年、三级职员24万/年(含单位“五险一金”)。员额制人员薪酬体系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根据员额人员职级年薪设定,“基本工资”一般为职级年薪的70%,“绩效奖金”一般为职级年薪的3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执行绩效奖金。对在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人员,开发区将给予额外奖励。连续三年考核档次为优秀的人员,履行程序后可晋升职员级别。 (三)试用期约定 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未在规定时间内(正式聘用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入职手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信息发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政策咨询电话:027-87992932。(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7-87257949(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本《公告》由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