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05 点击: 次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官微 作者: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官微 - 小 + 大
滁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滁州市公安机关2025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经省公安厅批准,滁州市公安机关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7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7名,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见《滁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 岗位薪酬待遇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三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单位安排与分配,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传染性疾病、残疾、纹身;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本市户口(含县市区)或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地户口;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的; 6.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现役军人及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13.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 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至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滁州市龙蟠大道111号市公安局东一楼(原出入境接待大厅) 3.报名材料: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滁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3)、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4),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4.注意事项:①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②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每名报名者限报1个岗位,不可重复报考。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公安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取得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5年6月13日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进行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通知:将与资格审查结果一同公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2.体能测试项目:①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和1分钟跳绳(体测四项的测试次数均为2次,取最好成绩),体测项目采取纵摸高跳必测、其余项目“三选二”的模式开展。 ②体能测试具体评分标准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纵摸高跳达标即可,不计入分值,未达标者不得进入笔试等后续环节;其余项目须达35分合格线以上,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笔试等后续环节),上下两档之间的成绩按上一档得分计算(合格线以下除外),“三选二”的测试平均分为体能测试最终得分。年龄计算以体能测试开始第1天为节点.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进行公布,体能测试结果一同公布,不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包含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社会常识、简单写作等。 3.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加分项: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需取得行为发生地平安办认定),退役军人,均可加2分,累计不超过2分。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一同公布,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和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如面试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系数修正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现场面试成绩*(同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本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3.面试人员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合成成绩(按照体能测试10%,笔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4.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最终成绩 1.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的10%、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若最终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若政治面貌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最终核定的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公布上一科目成绩时一起公布。 3.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组织实施。 5.如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最终成绩并列,参照第五条第2点执行)。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五 聘用 公安机关根据工作岗位同拟聘用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岗位条件由公安机关负责解释,聘用后根据公安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整的,考生须服从组织安排。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将追究相应责任。 4.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查看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及相关要求。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5.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公安机关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在一年内若出现人员缺额,按程序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 0550-3064711-2391/2392 该电话于报名前的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 1.《滁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3.《滁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4.诚信承诺书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查看下载附件 ![]() 滁州市公安局 2025年6月4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