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13 点击: 次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作者:北京市体育局 - 小 + 大
北京市体育局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体育局综合事务中心是北京市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体育局机关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市体育局新闻宣传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体育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具体工作,协调指导市体育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单位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现面向社会和2025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新闻宣传科新闻采编岗位1人(管理岗位9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体育事业,具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4.年龄为35周岁(含)以下(35周岁以下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6.社会人员要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 7.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即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本市学生集体户);2024年9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市体育局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24:00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初审确认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 (1)《北京市体育局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勿修改或转换表格格式)的扫描件或照片。信息须逐项填写、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插入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本人承诺”栏内须本人签字;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或照片;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扫描件或照片; (4)本人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如有)、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5)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及工作履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将上述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作为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srl@ty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名均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如未标注致使未成功报名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因提交材料无法辨识致使未成功报名由本人负责。 4.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审查不通过的,将发送邮件至报名电子邮箱通知应聘人员。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http://tyj.beijing.gov.cn/)发布。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和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2.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形象仪表以及相关专业能力等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3.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 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5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5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成绩复查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中心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查阅应聘人员档案,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政审函询、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聘用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一般应在30天内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试用期 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完成应聘材料填报、考核、体检、档案审查、政审、聘用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以北京市体育局综合事务中心认定为准,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四)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社会人员在报名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我单位不提供集体户口落户。 (六)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报名材料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及时查看电子邮件,因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10-55533484 北京市体育局综合事务中心 2025年6月13日 附件: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