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10 点击: 次 来源:镇赉县人民政府 作者:镇赉县人民政府 - 小 + 大
镇赉县公安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镇赉县公安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安队伍人员结构,切实提升公安工作保障效能,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镇赉县域内其他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名称 “镇赉县公安局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二、选调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5名。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镇赉县在编在岗且服务期满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男性);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原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办理调转手续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镇赉县人民政府官网、镇赉县公安局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10日——7月24日(上午9:00 - 11:00,下午14:30 - 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镇赉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处507室。 3.报名材料: ①本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镇赉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镇赉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笔试:笔试内容为通用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治审查 1.体检: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2.政治审查: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镇赉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查阅个人档案,核实相关信息。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办理调转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准确把握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因虚假、谎报个人信息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3.本公告由镇赉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0436—5067008(镇赉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处)。 附件1:镇赉县公安局综合保障服务中心简介 附件2:镇赉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镇赉县公安局 2025年7月9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