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1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陕西中药研究所(陕西医药信息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由陕西中药研究所(陕西医药信息中心)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中药研究所(陕西医药信息中心)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招聘结果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招聘手续,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请及时查看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中药研究所(陕西医药信息中心)官方网站,掌握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电话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核人员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9-33213037 陕西中药研究所(陕西医药信息中心) 2025年7月7日 <
|
上一篇:四川盐亭县测试调任公务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