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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住房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简章简

时间:2025-07-2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一、企业简介

包头市住房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建集团”)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5亿元,业务板块涵盖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建筑施工、物业服务、资产运营及文旅产业等领域,是包头市国资委监管下的综合性国有独资企业。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廉洁从业;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四)具有履行职责必需的业务知识,熟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五)具有与职位匹配的任职经历、专业素养、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中共党员优先;

(八)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对企业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等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或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重大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

5.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处于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党籍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6.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行为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有任职回避情形或竞业禁止规定的;

8.在其他企业实际任职或为其他企业出资方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及其他不适合参加选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包头市住房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简章》附件《包头市住房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背景调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aotou.gov.cn/ksdt.jhtml)、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gzw.baotou.gov.cn/)、包头市住房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包头住建集团”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4日9:00至7月26日18: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aotou.gov.cn/ksdt.jhtml)进行网上报名。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24日(不含)之后出生的;4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24日(不含)之后出生的。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考试、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包头市住房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5年8月5日9:00至8月9日9:00。

4.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个人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线下闭卷方式进行,全过程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成绩保留2位小数。

3.笔试时间:2025年8月9日上午09:00-11:00,考试考查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加岗位专业知识。

4.笔试地点:包头市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结束后,成绩在报名网站和包头市住房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包头住建集团”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未通过者进行等额递补,递补进行1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笔试成绩复核只针对缺考、违纪、零分三种情形,复核时间为公布笔试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面试须使用统一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及中途提前退场的,按零分处理。竞聘者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列入考察对象。

4.面试时报名人员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进入面试区域后,所有人员各类通信工具(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无线电接收器等)全部上交。如有未上交通讯工具的报名人员,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名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和包头市住房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包头住建集团”公布。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1的入选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本次招聘设置的优先条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无优先条件或优先条件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加试面试)。

(七)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出现空缺名额的或体检不合格者(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取消应聘资格的,根据总成绩进行等额递补。

(八)考察(背景调查)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入选比例进入考察或背景调查环节。以适当方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聘用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深入了解应聘者能力和履历的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履历调查等。

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任一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且查有实据的,不得将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意见为不合格。

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不符合条件,可依次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以此类推。经认定,所有考察对象均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九)公示

包头市住房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和包头市住房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包头住建集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住建集团与新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用工,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1)因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违反集团规章制度被追究相关责任的;

(2)个人对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

(3)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4)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时,发现不适宜聘任的情形;

(5)集团认定不适宜继续聘任的其他情形。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集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六、监督电话和咨询电话

(一)咨询电话:0472-2518672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30-17:00

(二)国资委派驻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0472-6973820

附件:附件:包头市住房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包头市住房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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