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1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合同制法官助理10人、合同制司法警察6人(限男性)、合同制驾驶员3人(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 合同制法官助理限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合同制司法警察、合同制驾驶员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操守;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在校学生; (7)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7日17:00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认证报告,法律职业资格证,驾驶执照正反面(仅报考驾驶员人员提供),未缴纳社保证明(仅2年择业期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等资料扫描成PDF文件,以“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195032515@qq.com邮箱。 3.资格审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或体能、技能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或体能、技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或电话通知。为确保及时准确获取信息,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关注“绵阳中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 1.笔试或体能、技能测试 (1)合同制法官助理 进行笔试,主要考察习近平法治思想、案例分析、裁判文书写作(选择刑事、民事等其中一类起草裁判文书)等,满分成绩100分,按照50%折合后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计入考试总成绩。 (2)合同制司法警察 进行体能测试,满分成绩100分,按照50%折合后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计入考试总成绩。 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及标准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3)合同制驾驶员 进行驾驶车辆道路操作技能测试,满分成绩100分,按照50%折合后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笔试或体能、技能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岗位,成绩合格者可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成绩100分,按50%折合后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及标准:合同制法官助理、合同制驾驶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合同制司法警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执行。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现实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家庭等情况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绵阳中院微信公众号公示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制法官助理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制司法警察、合同制驾驶员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七)递补人员库 建立递补人员库,本次未聘用,但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入库。若聘用岗位出现空缺,可从递补人员库中择优挑选考生进行递补。 五、工资、福利待遇 合同期内工资按照《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本单位不提供住宿。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816-2326622 联系电话:0816-2326686 附: 1.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表 2.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2025年7月28日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件1:1-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2-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标签: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聘合同制 审判辅助人员 招聘公告 合同制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