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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湖县县域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选调5人公告

时间:2025-07-29    点击: 次    来源:建湖县人民政府    作者:建湖县人民政府 - 小 + 大

  建湖县县域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医共体实质性运转工作,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建湖县县域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拟面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建湖县县域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不含委直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不得报考。
 
  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和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和原聘岗位待遇。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选调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以后出生);
 
  4.在本县卫健系统进编工作满5年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建湖县县域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岗位信息表》,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的岗位。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尚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截止2026年1月29日前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15-86210311。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 ①《建湖县县域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照2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⑤本人编制性质证明、工作经历及现聘岗位证明、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证明(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并对真实性负责)
 
  4.资格审核: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和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岗位人数3:1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100分,设50分为合格线。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
 
  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三)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察后,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限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由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四)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hu.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宜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6210311,0515-86212139
 
  监督电话:0515-86214466
 
  附件:
 
 
 
  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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