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01 点击: 次 来源:河北体育学院 作者:河北体育学院 - 小 + 大
河北体育学院2025年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为满足学院事业发展用人需求,进一步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学院关键岗位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现就河北体育学院竞争性选调党政群团管理岗位及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注重实绩,坚持依法办事、依规做事、规范操作原则。 二、选调数量 本次竞争性选调岗位共11名,其中,党政群团管理岗位6名,专职辅导员岗位5名。 三、选调范围 报考党政群团管理岗位的,须为河北省内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或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为中共党员,河北省内高校、高职、中职院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报考党政群团管理岗位的须具有2年及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历; 4.报告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具有2年及以上学生管理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7.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齐全;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关于公务员回避等规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7月(含7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信息发布 竞争性选调的相关信息统一在“河北体育学院网站”(https://www.hepec.edu.cn/)上发布。 六、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31日— 8月6日下午17:00止。 3.报名网址:http://zp.hebyac.com。 4.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成功的人员方可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先进行“用户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和提交审核等报名工作。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成功可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提醒:务必牢记本人报名注册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这些是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登录必要信息。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一般工作岗位通用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不同招聘岗位笔试考试为同一张试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分岗位按成绩高低排名。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http://zp.hebyac.com查询。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组织。笔试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院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http://zp.hebyac.com公布。 资格复审需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下列材料,经过审核,确定面试人员。 1.从报名系统下载的本人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价及复印件(国外留学的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共党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信原件(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证明信原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学生管理工作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报考党政群团管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行政管理工作经历证明信原件(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笔试准考证。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相关材料,以免错过资格复审时限,责任自负。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采用半结构化方法,重点考察应试者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应变控制、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以及业务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由评委当场、独立给出评价和分数。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院纪检人员全程监督。考试机构将聘请相关专家赴相关地点入闱命题。面试评委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较长的相关工作经历,以及鉴别应聘人员需要的相关知识和技能。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设主评委1人,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 (五)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由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人事处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开展审核人选干部档案,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考察程序。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研究调动 结合考察情况,人事处提出拟调人选建议提交学院党委常委会议定拟调入人选,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七、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提供个人真实信息。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联系电话要确保准确并保持联系畅通,以免漏收相关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11-85337581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