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0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北海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北海市社会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招聘岗位一: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护理员共5名 岗位职责:为院内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服务。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2.尊敬长者,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 3.初中及以上学历,考取有护理员资格证优先; 4.年龄50周岁以下,能胜任岗位工作。 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工勤岗人员在编职工待遇;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二: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智慧养老服务管理人员2名 岗位职责:负责智慧养老平台运营管理、智能设备应用指导、健康数据监测分析及养老科技产品开发对接等工作。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思维条理清晰,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管控能力,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3.熟悉养老机构的管理模式、服务流程、质量控制及养老设施、设备运营管理等,热爱并愿意从事养老行业。 4.本科及以上学历,养老管理相关专业毕业。 5.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能胜任岗位工作。 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技术岗在编职工待遇;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三:北海市社会福利院社工1名 岗位职责:负责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为院内服务对象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走访困难老人及精神障碍人士,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开展服务。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2.身心健康,年龄35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优先; 4.需要同时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和心理咨询师证; 5.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服从领导安排; 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技术岗在编职工待遇;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四: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医生1名。 岗位职责:为服务对象提供常见病医疗诊治、康复保健服务、健康教育,做好医疗文书书写工作等。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3.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技术岗在编职工待遇;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0日,其中护理员长期招聘。 (二)报名方式: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名提交材料: 有意应聘者,在招聘时间内提交以下电子材料(邮箱:bhsmzjzp@163.com,电子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应聘XX岗位-姓名-XX大学”): (1)《北海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2)个人简历。 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由办公室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办公室将电话通知面试、考核。经笔试和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民政局办公室解释。北海市社会福利院电话:2030350。 北海市民政局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