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2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拓宽就业帮扶渠道,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进一步做好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精神的相关规定,经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备案,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重庆市江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安公司)统一组织,采取资格审查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2。 三、用工形式 用工形式为保安公司与招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3年9月10日及以后毕业),复员退伍军人等符合公益性岗位对象人员(具体要求见附件2)。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报名的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2.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有注册工商信息人员(含:营业执照、法人、股东、监事等); 5.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正在就业的人员; 6.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未满,中途离职人员; 7.在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公示期内,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未满半年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募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5年9月1日9:00时至9月2日18:00时,逾期不再接收报名资料(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2)。 现场报名:2025年9月1日至9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资料(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2)。 2.所需资料: 线上报名: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张贴一寸红底免冠照片并附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本人姓名命名+岗位的Word文件发送到邮箱2838448771@qq.com。 【特别注意:若报名考生非重庆户籍的,除报名所需资料外,必须额外提供户籍当地无参保缴费记录证明、注册工商信息人员(含:营业执照、法人、股东、监事等)相关资料。如考生未提供相关资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现场报名: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见附件1)等报名资料到重庆市江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海汇苑B9栋吊一层16号)报名。报名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并张贴一寸红底免冠照片。 联系人: 施老师023-47557190。 报名对象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工作人员根据报名对象填报信息,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时间面试、考察、体检。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招募资格。 4.面试通知:将在“重庆市江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官网、“江津保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并短信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报名时所填写的手机号),不再另行通知。 六、招用程序 1.面试:面试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统一部署,保安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评报名者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等对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招募人员。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 (1)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募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拟招募名额直至取消。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募的岗位,由保安公司向该岗位已报名的考生征求本人意愿后,将其调整到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2)若因考生本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募人员缺额的,经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3)若出现面试分数相同的人员由用工单位自行组织二次面试,确定最终拟招募人员。 2.考察:由用人单位会同用工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以及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对于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招募。 3.体检:确定的拟招募人员自行到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募。 4.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信息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重庆市江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江津就业”、“江津保安”微信公众号及用工单位所在地镇街公示5个工作日,不再另行通知。 5.派遣:公示结束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学历学位证书、体检报告、银行卡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安公司完善派遣招聘相关手续。 七、其他 1.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招募后工资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发放,并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3.按照《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益性岗位是过渡性援助岗位,其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期限届满,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因招聘期限届满或出现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形的,按规定退出公益性岗位。 4.公益性岗位工作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服从用工单位工作需要安排。 5.参加公益性岗位面试的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半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公益性岗位招聘。 本简章由重庆市江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江津区2025年第三季度派遣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江津区2025年第三季度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重庆市江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2:江津区2025年第3季度公益性岗位征集情况岗位汇总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标签: 重庆市江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 公开招聘 公益性岗位 工作人员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