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04 点击: 次 来源:新疆人才网 作者:新疆人才网 - 小 + 大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集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拓宽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渠道,建立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根据市国资委有关规定以及《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根据集团公司工作需要,结合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因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环投市政路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岗位出现空缺,且集团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故通过市场化选聘方式选拔任用1名中层管理人员,为子公司副总经理(中层管理副职)。 二、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群众公认、公道正派、注重实绩; (五)公开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依规办事。 三、工作领导机构 (一)成立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涛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副组长:李建发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马建生 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刘璀平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中高层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工作办公室,设在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二)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工作的职责分工 集团公司党委:负责领导和把关选拔任用工作,负责提出启动中高层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工作意见,审议动议初步方案,研究初步人选产生范围、推荐方式、选拔程序等。 集团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市场化选聘工作,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负责拟聘任对象廉洁考察、任前廉洁谈话等工作,参与资格审查、综合测评、接收公示举报、反馈廉洁方面意见等工作。 集团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市场化选聘具体实施工作。 四、岗位职责 (一)子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的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确保分管领域的经营目标实现。 3.协助制定并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 4.认真执行分管业务,办理公司总经理交办事情,并且及时汇报事情办理的结果和执行状况。 5.协助拟订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全面预算方案,并执行落实。 6.协助建立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巩固和发展目标行业客户群体,积极发掘市场机会,领导创新与变革。 7.协助建立和完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合规与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制定目标并组织实施。 8.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公司汇报,对外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9.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执行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任职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踏实肯干,推动公司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3.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认知和专业素养,市场敏锐性强,业绩突出,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二)任职基本资格 子公司副总经理: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具备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优先。 2.中共党员优先。 3.累计有5年及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历或市政工程或养护行业工作经验。 4.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驾驭市场经济本领。熟悉现代企业的组织运作模式,熟悉市政工程领域的组织管理经验、施工管理等经验,熟悉项目管理、生产运营或技术管理相关知识,熟悉项目招投标、施工组织、成本控制、竣工验收等环节,精通市政养护项目成本管控,能优化项目资源配置,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5.具有良好的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和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理解与表达能力、策划与实施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团队合作与执行能力。 6.任职层级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般为同层级副职,或累计有5年及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在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担任副科及以上职务年限合并计算)。其中硕士可缩短1年任职时间,博士对任职时间不做硬性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录范围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5.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7.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凡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8. 现役军人; 9.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10.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报考者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11.不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 六、市场化选聘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公开选聘 1.面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职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市场化选聘领导小组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认真审核报名人选的出生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履职经历等基本信息,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和政治倾向、专业能力。 审查所需具体资料如下: (1)身份证扫描件; (2)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3)所有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PDF版); (4)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职称原件、复印件; (5)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7)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材料;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以姓名+电话号码命名打包发送邮箱。 4.知识、能力、素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测试。主要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公文写作、业务能力、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分数公示后,根据成绩排列名次高低顺序,按1:3名额确定面试人选。 5.背景调查。市场化选聘领导小组通过适当方式对面试人选进行背景调查,主要核实其工作业绩、职业操守、个人征信及廉洁从业等情况。通过背景调查的人选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未通过背景调查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列名次高低顺序递补人选。 6.面试。 (1)初试:初试主要方式为演讲+结构化面试,按照“演讲、考官提问、面试者回答”的方式实施,考官对面试者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初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面试成绩。面试者如需使用电脑播放(PPT或WORD)电子版资料的,需在接到面试通知后,提前将电子版提交至市场化选聘工作办公室。初试由集团公司工会主席、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人资专员、其他业务关联度较高的管理人员作为面试考官。 (2)复试:复试主要方式为面谈,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进行复试,复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7.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候选人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8.集团公司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测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9.组织考察。由市场化选聘领导小组综合运用实地走访、查阅工作资料、同人选面谈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人选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延伸考察、专项调查。 10.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市场化选聘领导小组就考察人选情况听取纪检监察室和协管方的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可听取行业管理部门、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意见。拟聘用人选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网络、相关机构、组织予以核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1.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集团公司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研究提出任用建议。 12.备案审核。集团公司党委确定的拟任人选等相关材料报市国资委备案。 13.综合分析,讨论决定。集团公司召开党委会议,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研究提出任用决定。任用议题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或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在党委会议上进行汇报,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应当最后表态。以应到会人数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1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15.公示。按照集团公司党委会决定,对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在执行党纪政纪和廉政方面有问题或有群众举报的,在集团公司纪委尚未调查核实前,应暂缓考虑聘用。 16.聘用。在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集团公司与其签订任职合同,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用期职务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七、工作时间安排 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工作自2025年9月上旬启动,于2025年9月底完成。 (一)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9月11日19时(北京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后收到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 (二)本次招聘报名仅限采用线上简历投递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将简历等所需材料以姓名+电话号码命名打包发送邮箱zrb82023@163.com。 八、工作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按照市场化选聘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参加市场化选聘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市场化选聘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部门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考察、党委讨论等情况。 (六)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在中高层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方案,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各部门及子公司和党员、干部、群众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向集团党委、纪委举报、申诉。纪检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中高层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建议。对违反市场化选聘工作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此方案根据《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工作方案》和《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管理办法(修订)》制定,确保选聘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竞争择优。 联系人:闫女士 13899930124 (工作日10:30-13:30 15:30-19:00) 报名邮箱:zrb820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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