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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公开招聘5人公告(2025年第五批)

时间:2025-09-09    点击: 次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作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小 + 大

  浙江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5年第五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财经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财经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9000余人,教职工1700余人。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其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为2025年12月31日前(留学人员需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需具备2025年12月31日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16:0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rsc@zufe.edu.cn,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不能用其他格式简历代替)。
 
  2.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考试
 
  1.政策研究岗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在10:1(不含)以上的,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招收人数未超过10:1的,直接进行面试。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
 
  2.专职辅导员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在5:1(不含)以上的,须先进行专业测评,再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招收人数未超过5:1的,直接进行面试。专业测评方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
 
  3.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zufe.edu.cn/,“招聘信息”)发布。
 
  4.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分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规则分别为:
 
  ①经笔试进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小数点后取两位,下同)+面试成绩*50%。面试不合格者不计总成绩(下同)。
 
  ②经专业测评后安排面试的岗位:总成绩=专业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③仅面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除前述已明确的外,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zufe.edu.cn/,招聘信息);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zufe.edu.cn/,招聘信息)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557163(浙江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557384(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叶老师)
 
  具体招聘岗位联系人:
 
  专职辅导员岗位:0571-87557475(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处王老师)
 
  政策研究岗:0571-86735723(浙江财经大学发展规划处黄老师)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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