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15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2024]1号)、《临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临公岗[2024]1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临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及职责 本次计划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710名(具体岗位及职责详见附件1),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120名,乡村公益性岗位590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条件及安置范围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群体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5.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6.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8.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群体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农村低收入人口; 3.农村残疾人;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 6.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7.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三)以下群体不得安置为公益岗人员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和个体经营者; 2.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人员; 4.全日制在校学生; 5.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期满人员; 6.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7.已超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人员; 8.不具备上岗所需的最基本的体力、智力条件的; 9.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情形。 三、补贴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不低于本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并为上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1820元/人/月(按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实际出勤天数确定。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9月15日—9月22日 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五、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临邑县2025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其他相关材料(附件3),到岗位所在村(社区)或镇街(部门)登记报名(具体可拨打咨询电话)。 (二)民主评议。由村(社区)、镇街(部门)进行初审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上岗人员。 (三)公示、备案。经镇街、部门逐级审核和联审后,对拟上岗人员在所在社区(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人社局城乡公岗办公室备案。 (四)签订协议、培训上岗。由开发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组织岗前培训。 六、清退机制 (一)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开发单位、用人单位应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开发单位、用人单位应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三)其他情形 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在村(社区)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由乡镇(镇街)研究通过,并向县人社局公岗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按程序上岗。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需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失实情况,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如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 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5日 标签: 临邑县公开招聘 城乡公益性岗位 招聘公告 公益性岗位人员 临邑县招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