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进一步加强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层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5年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非在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承受24小时轮班制工作; 6.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当天; 7.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办法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慎重报名。报名确认后不能再修改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7日00:00-10月11日24: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并以“岗位+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至信宜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邮箱(xy8879221@163.com)进行报名。 (二)资格复审及考试 1.资格复审 考试前须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信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双面打印); (2)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1张; (3)毕业证、学位证; (4)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 (5)需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供社保参保缴费凭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其他条件所需的证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归还考生。 资格复审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应聘人员有争议的,可以向信宜市卫健局申请复核。 2.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则根据主评委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资格复审和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以恰当的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yi.gov.cn/)。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需求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组织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yi.gov.cn/)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人员密切留意。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考察材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yi.gov.cn/)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另外,聘用人员符合信宜市有关人才政策的,还可享受相应待遇保障。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聘用人员应在信宜市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信宜市事业单位间交流。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应聘人员填写信息不规范或通讯设备不畅通导致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的,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十、组织管理 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信宜市卫生健康局,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监督指导。 电话:0668-8879221(信宜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附件: 附件1:1.2025年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宜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6日 标签: 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 事业单位招聘 公开招聘公告 健康卫生系统 招聘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