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3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加强我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兰溪市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专业技术人才11名。本批次岗位按照“满足人数即开考、按人才特点考试、招满员为止”的原则进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方式、岗位人数和专业 本次市人民医院招聘7名,中医院招聘4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职称、年龄和其他条件; 4.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志愿为兰溪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且承诺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不含规培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录)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全部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打包发送至报考单位,打包文件命名方式及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单位和岗位+联系电话,邮件发送后必须致电报考单位核实查收(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单位地址、电子邮箱、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3.报名材料(以下材料请按序编号压缩打包发送) (1)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扫描件,须有个人签名); (2)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扫描件;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高层次人才近三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5)各类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 (6)近期免冠2寸电子彩照(文件名: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jpg); (7)要求工作经历相关岗位,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或执业医师注册证书。 五、资格初审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4日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由应聘人员自主负责,初审结果将以邮件方式告知,请确保所留联系方式的正确和畅通,因个人原因错失通知的,责任自负。 六、考试 1.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数1:10(含)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招聘职数1:10的,先笔试再面试,笔试成绩按职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需要笔试的,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递补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和岗位要求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填报信息不实等原因影响录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录用文件印发前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录用文件印发后不再递补。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 八、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兰溪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拟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报到通知书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其他 1.人才引进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享受兰溪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2.本市公立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在编的或编内人员辞职不满3年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3.年龄、户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4.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溪市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兰溪市卫健系统第三批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 兰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2025年兰溪市卫健系统第三批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docx附件2: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docx标签: 2025年浙江省兰溪市第三批人才直通车(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人才引进 卫健系统招聘 浙江省人才政策 兰溪市人才引进 卫生健康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