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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简

时间:2025-10-2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安排,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人。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

(四)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广西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

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4.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5. 符合上述1至3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6. 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谈、选聘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地址

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将报名材料提交到用人单位(党政办公楼五楼自治县发展改革局515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资格审查和面谈

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面谈、实际操作。(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其他身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体检

通过者携带相关有效材料、证件到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16号就业服务窗口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到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健康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选聘

符合条件的人员体检通过后,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个人及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持一份。

四、福利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上岗人员援助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满三年后,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工资待遇:岗位工资参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870元/月)执行,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附件:1.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1.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标签: 大化瑶族自治县 发展和改革局 公益性岗位 招聘简章 岗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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