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2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 为进一步提升师市辖区青年就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第五师双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拟招募就业见习人员2名,招募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 第五师双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见习岗位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细心,学习能力强,能够及时、高效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事项。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后至见习前无就业或参保记录的毕业生)。 3.农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男女不限,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灵活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工作认真细致,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三、报名起止时间 长期招募 四、工作程序和报名方式 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审批—考察录用。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简历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重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发至邮箱1689253080@qq.com。 五、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个人简历; 4.应聘者可提供认为对应聘岗位有帮助的其他材料。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地点:第五师双河市和平路29号第五师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四楼综合办公室。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要求与简历表上一致。 七、见习期及待遇 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一般为3-12月。见习待遇:见习期间师市人社局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予以生活补贴,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发放岗位补贴,并给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八、其他事项 1.请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超过时限未参加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报名填写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已参加过兵团、师市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的不再安排进入就业见习。就业见习期间应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按就业见习协议履行个人义务。 联系电话:0909-2296065 联系地点:第五师双河市和平路29号(第五师双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四楼综合办公室)。 第五师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标签: 第五师双河市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就业见习 人员招募 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