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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选调7人公告

时间:2025-11-06    点击: 次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作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 小 + 大

  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网络舆情监测与研究中心、四川省网络治理研究中心(四川省网信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四川省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计划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二)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及基本条件
 
  1. 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报名时,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选调对象范围。
 
  2. 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3个直属事业单位,共7个选调名额,其中:四川省网络舆情监测与研究中心管理八级及以下岗位1名,四川省网络治理研究中心(四川省网信人才发展研究中心)管理八级及以下岗位1名、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岗位2名,四川省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管理八级及以下岗位3名。
 
  3. 选调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附件《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等次情况不含在内),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③年龄应当符合《一览表》各岗位要求。
 
  ④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⑤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涉及年限(如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以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其他条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11月14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②尚在国家、四川省和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③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机关工作不满5年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单位服务不满5年的。
 
  ④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⑤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⑥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⑦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⑧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选调中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00至11月28日17:00。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注册(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按系统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须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点击“网上报名”处选择相应考试项,填写《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会对报名各项信息进行真实性核实,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2. 报考人员需上传本人独立或主笔撰写的文稿2篇(按公文格式排版,文稿首页须有本人署名,超出2篇无效)。
 
  (二)资格初审和择优比选
 
  2025年12月9日17点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比选。笔试开考比例为3: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人数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取消或调减该岗位数量。在资格初审合格的情况下,通过比选报考人员工作经历、文稿质量、专业背景、表彰奖励等,按照不低于3:1不超过20:1的比例综合研判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报考人员请在2025年12月10日10:00至12月15日18:00期间,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代表通过资格初审和比选。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和比选通过的考生,在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19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笔试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面试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和“网信四川”微信公众号发布。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1份。
 
  ②报名登记表2份。“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须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报名登记表》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自行下载打印)。
 
  ③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④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1份。
 
  ⑤《干部任免审批表》(信息更新至资格复审当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在“呈报单位”一栏注明“情况属实”并盖鲜章)。
 
  ⑥入党志愿书复印件1份。
 
  ⑦由经历所在单位出具1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综合文稿写作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时间段、工作单位及工作内容等,并加盖鲜章。
 
  ⑧报名登记表中记载的表彰奖励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⑨报名时提供的2篇文稿,均需在首页注明“该文稿由XX独立(或主笔)撰写”,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鲜章。
 
  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面试
 
  面试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和“网信四川”微信公众号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 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各岗位选调名额,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资格初审时择优比选情况确定体检人员。
 
  2. 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调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者到所报考岗位进行为期2个月的顶岗试用,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八)综合考察
 
  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对拟选调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具体人选。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讨论决定
 
  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入人员。
 
  (十)公示和调动
 
  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和“网信四川”微信公众号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28-86600091(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机关党委〈人事处〉)
 
  监督电话:
 
  028-86600015(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机关纪委)
 
 
  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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