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0 点击: 次 来源:峡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峡江县人民政府 - 小 + 大
峡江县2025年度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峡江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峡江县范围内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峡江县外的事业单位,本人为峡江籍或配偶(父母)在峡江工作一周年以上的人员。 上述选调范围不含教师和医护人员。 (二)选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3.身体健康; 4.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备选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连续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7.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 1.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峡江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选调职位条件中的年龄、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2.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社厅最新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和考试费用。 (3)报名所需材料:①填写好的《峡江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峡江县人民政府网下载);②本人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登录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全日制本科须提供前置学历及第一学历、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③年度考核等次证明;④本人是峡江籍或配偶在峡江工作的证明(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开具户籍证明)、县外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现场报名地点:峡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9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网上报名:上述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按顺序打包,并以“选调单位+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xjxzcb@163.com。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于11月19日下午5:30前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1日下午5:00前重新按报考条件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同时进行,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按公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主要测查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方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入闱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各项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加选调考试的考生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考察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主要考察拟选调人选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作风等情况。 3.递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考生放弃选调的,不予递补。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报县政府批准抄告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本次选调有关事宜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0796—7108195。 附件: 峡江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5年11月7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