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 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为政府举办公立三级妇幼保健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学历、专业、年龄、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犯罪前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有违法违纪问题的; 3.系我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的; 4.因违反人事考试规定,尚在停考期的; 5.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6.有其他不宜聘任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为政府举办公立三级妇幼保健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学历、专业、年龄、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犯罪前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有违法违纪问题的; 3.系我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的; 4.因违反人事考试规定,尚在停考期的; 5.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6.有其他不宜聘任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备注:28周岁以下(1996年11月1日(含)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含)后出生)。 咨询电话:0558-4896168(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四、招聘程序、方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勤勉楼(2号楼)六楼人事科(地址:界首市胜利东路与天安路交叉口); 3.提交资料: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学历信息(有二维码版)复印件一份,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同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照4张,现场填写报名表,缴纳报名费45元/人。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考试诚信档案。 4.为确保招聘质量,确保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 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分数高的优先。 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信息(有二维码版)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界首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实施。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具体实施。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公示栏和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首聘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任合同期内。 (八)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 五、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坚持信息公开,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界首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8-2851220(界首市卫健委作风效能中心)。备注:28周岁以下(1996年11月1日(含)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含)后出生)。 咨询电话:0558-4896168(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四、招聘程序、方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勤勉楼(2号楼)六楼人事科(地址:界首市胜利东路与天安路交叉口); 3.提交资料: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学历信息(有二维码版)复印件一份,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同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照4张,现场填写报名表,缴纳报名费45元/人。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考试诚信档案。 4.为确保招聘质量,确保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 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分数高的优先。 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信息(有二维码版)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界首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实施。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具体实施。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公示栏和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首聘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任合同期内。 (八)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 五、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坚持信息公开,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界首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8-2851220(界首市卫健委作风效能中心)。 原文标题:界首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lKv7REuwI5t9HrBfiak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