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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33人公告

时间:2025-11-11    点击: 次    来源:阳泉党建网    作者:阳泉党建网 - 小 + 大

  阳泉市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为市直相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5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12月底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11日至2007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84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医疗卫生类岗位;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阳泉市市直相关事业单位2025年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引进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阳泉市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阳泉党建网(http://www.yqdj.gov.cn/)“通知公告”栏、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q.gov.cn/)“人社考试专题”栏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q.gov.cn/)“人社考试专题”。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11月13日9:00至11月21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照片不使用修图软件、确保清晰)。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报名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研究方向和毕业论文题目。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2.资格初审
 
  时间:11月13日9:00至11月23日17:00
 
  资格初审由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确认提交报名信息的,11月21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1月21日17:00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3.网上缴费
 
  时间:11月13日9:00至11月24日12:00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若达不到3:1的岗位,要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使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如计划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并于2025年11月26日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由各引才单位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缴费渠道退还。
 
  5.考试费减免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4日12:00前工作时间,到各引才单位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办理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6.准考证下载打印
 
  时间:12月1日9:00起至12月5日24:00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阳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社会科学专技类和医疗卫生类两类。试卷形式为两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短信(或邮箱)的形式告知。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阳泉党建网(http://www.yqdj.gov.cn/)“通知公告”栏、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q.gov.cn/)“人社考试专题”栏进行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于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两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届时请关注面试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阳泉党建网(http://www.yqdj.gov.cn/)“通知公告”栏、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q.gov.cn/)“人社考试专题”栏进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涉及教师的可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可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以及未按公告规定时间取得相关证书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泉党建网(http://www.yqdj.gov.cn/)“通知公告”栏、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q.gov.cn/)“人社考试专题”栏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各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确保引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阳泉市委人才办,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阳泉市人事考试中心。
 
  引才咨询电话: 0353-2293935
 
  引才监督电话: 0353-2293608
 
  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53-229510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引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阳泉市委人才办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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