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1 点击: 次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小 + 大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温州医科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创建于1919年,是浙江省首批通过三甲评审的四家综合性医院之一,医疗服务辐射浙南闽北赣东近3000万人口,2021年获批浙江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医院。医院南白象院区、公园路院区、龙港院区占地总面积764余亩,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医院28个学科入围全国学科科技影响力百强,建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浙江省高校重中之重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等46个,是浙江省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单位,建有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全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平台13个。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78个岗位22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经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尚有空缺的医、药、技、护专业技术岗位,可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26年度内继续招聘。 另公开招聘温州市级医院“市编省代招”9个岗位9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一般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以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为准)。 择业期毕业生以及同期出站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其余岗位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教育专业目录,并结合招聘岗位用人实际进行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本单位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综合认定,并以本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学制为临床医学七年制、临床医学八年制、肿瘤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4+4”医学试验班的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限制。医师博士研究生岗位可招录基础医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等相关专业博士毕业生,但其硕士或本科阶段须为相应临床医学类专业。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8周岁”,专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应聘报名 本次应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4日;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1日。 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日前登录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络招聘系统(https://wsyy.wzhospital.cn:8182/apply/index.action,此系统为本次招聘唯一报名平台),实名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与否,以系统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请使用电脑端浏览器登录系统,注册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择应聘岗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2)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须填写完整,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描述一致。应聘岗位专业有二级学科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简历一同上传。 (3)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岗位调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应聘者可更改报考岗位;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变更报考岗位,请考虑成熟后填报。在报名期间,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请上传简历附件。 (5)应聘者须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或蓄意隐瞒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资格初审工作在医院招聘平台同步进行。应聘者务必确保在报名时按照资格审核条件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否则将会影响资格初审结果。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医院招聘平台反馈。请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逾期将不能修改相关信息和重新报名。 本次招聘计划中的博士研究生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相应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批分次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医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通知。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科目为2门,包括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英语(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采取闭卷方式,每门考试时间为1.5小时,共3小时,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人数不足入围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情况。 2、资格复审 应聘者须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提供简历2份、身份证、大学至今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相关证明材料)、就读学校出具的政审意见、执医资格、规培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工作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供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其中SCI期刊收录论文须提供收录证明原件和论文首页(首页无作者信息的需再附作者信息页);已被杂志社接收但未发表的SCI收录论文须提供杂志社来往邮件截图、中文翻译说明。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测评应聘者的人员专业素质、实践经历、业务能力、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因素。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若有医师岗位招聘计划未落实的,且专业、资格等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批次其他岗位尚有可用人选的,结合应聘人员考试情况、本人意愿等情况,经面试专家组集体讨论同意,可以跨岗位调剂。 4、笔试、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人选。其中,硕士岗位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并计算,博士岗位则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一般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硕士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三)体检、考察 对考试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具体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体检由医院统筹安排,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或不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作自动放弃。医院可视情况安排考察对象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不适合在医院工作的疾病患者不予录用。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本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关于温州市级医院“市编省代招”博士岗位 招聘程序由委托单位按相关规定自行组织。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递补安排以适合开展下一环节(阶段)工作安排为前提,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情况研究决定。 2、新招聘录用在医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在首签聘用合同五年之内未能完成以下条件之一的,聘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1)考取并就读博士,且发表(含录用)IF≥3.0的SCI论著2篇,或者且发表(含录用)二区的SCI论著2篇,或者且发表(含录用)IF≥5.0的SCI论著1篇;(2)以第一负责人身份成功获批国家级项目1项。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应届毕业生到期仍不具备报到条件的,本单位不保留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2026年12月31日前)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本单位不保留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www.wzhospital.cn “人才招聘专栏”通知); 2、温州医科大学网站(http://rsc.wmu.edu.cn/);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7-86689737(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三)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本单位组织人事部。 咨询电话: 0577-55578607,徐老师 E-mail:wyyyzzrsk@126.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组织人事部(1号楼4A03 室)。 2025年11月20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