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 梧州市龙圩区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的需要,进一步充实龙圩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人才队伍,优化社区队伍结构,提升社区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根据《梧州市龙圩区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龙社办发〔2020〕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10名,专职从事社区工作。共设置四个岗位,岗位一:3人,岗位二:2人,岗位三:3人,岗位四:2人。报考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且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具体岗位详见《梧州市龙圩区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仅限梧州三城区户籍;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1月25日至2007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5年11月25日至2007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已取得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5.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龙圩区应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并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梧州市龙圩区龙城路155号龙圩镇人民政府党建办3楼301室,联系电话0774-2662286。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11月29日、30日不上班)。(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3.报名须知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应聘者,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梧州市龙圩区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份)。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③如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需提交证明材料; ④报考岗位三的人员需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 ⑤梧州三城区户籍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本次招聘只在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因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开考的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在报名时间结束后3天内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方能开考。 (四)不开考的岗位改报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五、面试 (一)本次招聘岗位考试方式均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可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在招聘站点现场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参加。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 (五)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七)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考核 在面试结束后,结合参加的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方式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选。未满额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确定: (1)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 (2)属于龙圩镇城市社区在岗的兼职网格员的(含计生专干、残联专干、公益性岗位); (3)属于退役军人的。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龙圩区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四)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五)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龙圩区政府网站、龙圩区委社会工作部“龙圩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龙圩区龙圩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龙圩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根据需要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同时报龙圩区委社会工作部备案。 (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拟聘人员未在指定时间报到上岗的,或不服从岗位调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薪酬待遇 按照龙圩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执行,实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结构薪酬制,统一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十、纪律与监督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文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名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在报考期间,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人员要密切关注龙圩区社会工作“龙圩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和龙圩区龙圩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所有通知、公告均在公众号上公布。 (五)特别提醒:此次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六)招聘咨询电话:龙圩区委社会工作部,0774—2720313; 龙圩区龙圩镇人民政府,0774—2662282。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kzMjAwMjIwMw==&mid=2247532264&idx=1&sn=0c7e3623e4768da870142a07ff7443 梧州市龙圩区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附件1.梧州市龙圩区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2.梧州市龙圩区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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