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8 点击: 次 来源:连云港市公安局 作者:连云港市公安局 - 小 + 大
连云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连云港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lyg.gov.cn/)查询、下载。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六)具备《岗位表》中各个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市公安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除注明户籍不限的,其他岗位均要求本市户籍; (八)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报名安排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公安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222.189.10.7:8082(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市本级”入口,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8日9:00—12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1月28日9:00—12月9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11月28日—12月9日每天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连云港市公安局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11月28日—12月9日的9:00-18: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港市公安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1860079。 (二)网上确认 1.连云港市公安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省关于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市公安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同上。 2.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公安局联系,联系方式同上。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公安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不足导致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12月10日9:00-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市公安局网站上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市公安局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连云港市公安局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12)与连云港市公安机关民警、职工和警务辅助人员存在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和警务辅助人员同一部门或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13)正在参加连云港市公安机关其他批次或地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 (1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评、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公安局统一组织。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连云港市公安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有关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笔试 1.笔试主要测查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2.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机关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等。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试卷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时参加的,视作主动放弃。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合格线根据笔试和岗位情况划定,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原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专业技能测试 1.对报考代码002、007岗位的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查考生应聘岗位相关专业技能及实操技能等。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没有按时参加的,视作主动放弃。 4.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划定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 (四)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代码002、007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测算合成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4: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连云港市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工勤报考还需携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连云港市公安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入围体能测评人员的名单将在连云港市公安局网站公布,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分别为: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纵跳摸高,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划定测评合格线,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 (六)面试 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达比例的视情核减招聘计划)。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告。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002、007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实际需要,划定合格线。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公安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体检考察由连云港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工作参照人民警察考录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 连云港市公安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公安局网站上公示5日。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其1年内应聘连云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通知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报到,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2年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续签),派遣至连云港市公安局相关应聘岗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参照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公安分局、经开区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景区公安分局相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现有标准执行。 九、有关要求与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资格,或不予录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89。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5年11月27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