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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巴彦淖尔五原县卫健系统招11人公告

时间:2025-11-2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为切实做好2025年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根据《2025年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现将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见《2025年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2月1日(不含)至2007年12月1日(含)期间,《岗位表》中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2月1日(不含)以后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条件中,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如公告和《岗位需求表》无特殊说明,其他条件(含岗位需求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公开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完整后上传至指定邮箱报名(请以实名发邮件)。报名邮箱:bswywjw@126.com。

2.公开招聘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9:00-2025年12月5日17:00。逾期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2月1日9:00至12月6日17:00。

3.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按“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压缩包。报名材料的顺序如下:

(1)《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后扫描,打印在一张纸上)。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至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2)《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后扫描)。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在一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

(5)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应当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在线上进行,由县卫健委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

2.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简要说明理由并回复至应聘人员报名邮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5.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

6.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7.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开考比例(确认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资格审核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调整计划或取消岗位将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三)专业技能测评

1.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数大于30:1的岗位,需在面试环节前,参加专业技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每位考生的测评时间共计3分钟,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专业技能测评结束后,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应聘人员须保证电话畅通。

(四)面试

1.除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外,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本次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共计8分钟。

4.所有面试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现场加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选。

6.在面试后至确定招聘对象之前,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仅可递补一次。

7.所有应聘人员(包括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1:1的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总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五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六)体检

1.体检在人事部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各招聘单位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应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4.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考察

由县卫健委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察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人员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而导致招聘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及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4.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二)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五原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三)本公告由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8-5229766

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1:2025年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5年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原文标题:2025年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bynr.gov.cn/rsks/gkzpkl/202511/t20251127_729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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