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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学院(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深圳联络部)2026年招聘事业编制教研岗位人员公告

时间:2025-12-04    点击: 次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小 + 大

  紫荆学院(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深圳联络部)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研岗位人员公告
 
  紫荆学院(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深圳联络部)系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所属单位,长期致力于“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研究,办学至今已有十余年时间,工作地点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学院事业发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2名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紫荆学院(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深圳联络部)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研人员职位表》(附件1),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三)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 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
 
  6. 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近5年(2021年1月至报名首日)在核心期刊(期刊具体范围详见附件3“填表说明”栏)发表不少于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含导师一作且本人二作)。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有关政策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日9:00起至2025年12月20日17:00(20天时间),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提前或逾期均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要求
 
  1.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为《职位表》所列的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该一级学科所含二级学科(代码为6位数)。
 
  2. 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信息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 应聘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或者与本人关系密切的重要社会关系,报名中须主动报告。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报名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PDF格式,有特殊标明的还需另加可编辑文档)发送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邮箱(xgzlbslb@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2026年度+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如“2026年度+J01+张山”。
 
  1. 本人签名的《紫荆学院(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深圳联络部)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研人员报名表》(附件2,另加可编辑文档)。
 
  2. 本人签名的《学术业绩汇总表》(附件3,另加可编辑文档)和所列内容证明材料。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请提供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所在内页;出版著作的,请提供著作的封面、目录;决策咨询报告获批的,须提供批示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科研项目的,请提供项目立项材料、结项材料或科研管理单位(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大学以来获得的市厅级以上学术奖励,可一并提供相关通知或证书。
 
  3.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4. 学习经历(从大学开始)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
 
  5.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6. 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
 
  四、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和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不齐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在站博士后人员或其他仍在劳动合同期内人员的,须按学院通知时间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 : 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核
 
  考核包括成果考核和现场考核。
 
  1. 成果考核
 
  学院对应聘人员学术业绩成果进行政治把关,并综合考虑成果质量、数量及岗位匹配度,按通过成果考核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5 : 1的比例确定现场考核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通过成果考核人数确定现场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通过成果考核的应聘人员由我院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现场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未通过人员不另行通知。
 
  参加现场考核人员须提交报名材料原件供查验。查验不合格的,取消后续考核资格。如有查验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参加查验情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是否递补该岗位其他考生。
 
  2. 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考生可自选题目,每人20分钟;试讲结束后考生回答评委提问(提问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考核),时间约为15分钟。现场考核结束后,由考核评委小组评分并公布成绩,考生需在现场考核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现场考核成绩总分100分,以75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体检人员范围。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现场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由学院根据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安排,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
 
  因应聘人员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中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等原因出现空缺,可根据现场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由学院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放弃聘用的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八、其他说明
 
  1.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对学院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的,学院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 应届毕业生须于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或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实行回避。
 
  5. 资料查验、现场考核及体检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保持联络畅通。
 
  6. 本招聘公告由紫荆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关老师0755-86688972,林老师0755-86688915
 
  监督电话:13885167667
 
  紫荆学院(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深圳联络部)
 
  2025年12月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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