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05 点击: 次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小 + 大
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开展第二批面向社会引进人才1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武汉纺织大学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武汉纺织工学院,2010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自主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卫林教授、俄罗斯工程院院士梅顺齐教授。设置20个学院(部)3个研究院,涵盖理、工、文、法、经、管、艺、交叉等8个学科门类,拥有纺织科学与工程、设计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26000余人。拥有67个本科专业,纺织科学与工程入选湖北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蝉联软科世界一流学科和中国最好学科前三。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此次拟开展第二批面向社会引进人才1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招聘公告附件的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由学校各用人单位(部门)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报名,应聘人员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rszp.wtu.edu.cn/rsfwdt/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注册,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所需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 ④业绩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证明、论文检索收录证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以及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各类证件取得时间或认证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考核环节。考核采取试讲(说课)、问答、技能展示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教学水平、科研基础、与团队的契合度等。 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线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才引进审议委员会相关学科专家对面试通过人员进行学术评议,通过学术评议的拟聘人才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七、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二)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和体检两个部分。心理测试由武汉纺织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体检在武汉纺织大学校医院或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 一次。 (三)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备案 (一)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p.w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三)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九、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 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网 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p.wtu.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网站,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p.wtu.edu.cn/)为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59367478 监督举报电话:027-59367255 武汉纺织大学 2025年12月5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