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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2025年面向清镇市内选聘7人公告

时间:2025-12-10    点击: 次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    作者:清镇市人民政府 - 小 + 大

  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2025年面向清镇市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贵阳市关于推进开发区“五优”改革精神,建立经开区懂经济、善管理、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化干部队伍,有力推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按照清镇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拟开展清镇经济开发区2025年面向清镇市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清镇市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清镇市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干部(市管干部,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卫生院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次公开选聘范围)。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具有能胜任工作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当年确定为不定等次的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其他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参加各类招录(招聘)、人才引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履约服务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公开选聘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12月9日。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公开选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及调动等程序进行。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信息通过“清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qz.gov.cn)发布。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根据选聘公告要求,下载《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2025年面向清镇市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于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印章的《报名表》原件。报考限中共党员岗位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原件。
 
  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写明委托原因、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报考岗位、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小于1:1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选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由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综合素能测试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报名情况,制定综合素能测试具体测试内容,综合素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个人选聘总成绩。
 
  综合素能测试成绩将适时在“清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核查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综合素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网站上公布。
 
  未达到综合素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综合素能测试分数从高到低,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聘计划数不高于3:1、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其中面试人员数与选聘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素能测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按60%计入个人选聘总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综合素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综合成绩=综合素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素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名次并列的,以综合素能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名次并列且综合素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研究确定。
 
  (六)公示及调动
 
  经综合素能测试、面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清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聘后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对有问题反映影响调动的,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四、其他要求
 
  1.所有参加选聘的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2.拟选聘人员的岗位聘用根据人事调配规定及调入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3.报考人员需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了解选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4.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
 
  5.选聘工作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系列职称评审、人事考务工作费用规范表的通知》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在选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咨询电话: 0851-82514991
 
  监督电话: 0851-82521937
 
  六、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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