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1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南开大学关于制定2026年度教师长期出国(境)派出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加快我校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教师长期出国(境)研修访问的管理,不断推进教师队伍的国际化进程,根据《南开大学教师因公长期出国(境)访学研修管理办法》(南发字〔2025〕8号)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度教师长期出国(境)派出计划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派出计划的制定原则 1.本计划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及在站博士后拟于2026年赴国(境)外进行90天(含)以上期限的合作研究、访问交流、进修培训等因公长期出国(境)计划事宜。 2.各学院各单位应以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导向,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统筹规划教师派出工作,做到有目标、有重点、有计划的选派优秀教师访学交流。 3.各学院各单位应严格审核申请人基本条件,确定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入校工作满2年以上(博士后除外),且应符合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申请人为博士后的,申请留学期限一般不超过其博士后聘期结束时间。 4.各学院各单位应大力鼓励教师赴世界顶尖大学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访问,严格审核派出教师的出国研修计划,不断提高交流层次,并积极探索学术团队派出机制。 5.各学院各单位应在制定派出计划时,加强派出教师的行前及在外管理,支持和督促教师高质量地完成派出任务,并强化教师回国后的工作考核,切实提高派出质量和效果。 二、派出计划的制定程序 1.学校公布《2026年教师长期出国(境)派出项目》(附件1),申请人对照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南开大学教师长期出国(境)研修申请表》(附件2)。 2.学院汇总申请,按照《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填写《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附件3)。 3.学院组织召开学院(学科)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申请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出国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国外留学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水平、国外合作者的资质和水平等。明确申请人出国研修的目的、需要完成的任务和回国后将承担的主要工作等。 4.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上述评审意见,综合考虑学科发展需要及教学科研工作安排,制定本学院2026年派出计划,确定各派出项目推荐人选。 5.学院派出计划及推荐人选名单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向学校进行推荐。 三、派出计划的实施 1.2026年的派出工作将严格按照该派出计划执行,未进入该计划的教师原则上当年不选派。 2.各学院各单位应督促派出人员及时办理校内外相关派出手续,并安排好其科研教学工作,保证国家公派录取人员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 3.各学院各单位应精准掌握派出人员是否按期回国,督促国家公派录取人员回国后按规定程序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批,避免出现违约。 4.各学院各单位应对回国人员进行跟踪服务与管理,及时了解选派留学回国教师在教学、科研及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注意数据和典型事例等的收集与整理。 四、回国考核 派出教师应每六个月向所在学院单位提交工作进展报告,该报告作为回国考核的组成部分。 派出教师留学期满回国后,应自入境之日起一周内向所在单位报到,三周内完成个人述职报告和学院考核。个人填写并提交《南开大学回国(境)人员考核表》(第一部分);学院通过相应程序召开会议听取派出教师的个人述职报告,对照其《南开大学教师长期出国(境)研修申请表》,结合学校“五个一”的培养要求,即“开拓1个有效的海外引才渠道或推荐1名高层次人才有效人选;取得1项高质量业绩成果;全面考察外方院校一门专业骨干课程,回校后开设1门双语课程或1门新专业课;参加1次学术会议并作主旨发言;开设1次讲座”,重点考核教师派出期间的工作,并负责填写《南开大学回国(境)人员考核表》(第二部分)。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绩效工资调整。 五、其他规定 1.有意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派出项目的教师,可以关注4月份的“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和9月份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2.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项目申请信息请参照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相应项目具体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申报时间内提交。 3.申请国家公派资助被录取的人员,必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的人员,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六、请各学院、各单位于2026年1月9日前通过OA系统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1.2026年度学院派出计划报告。各学院在报告中需说明制定该计划的选拔程序、公示结果、派出教师出国期间的管理、回校后的考核方式与内容等。 2.2026年教师长期出国(境)研修计划统计表(附件4)。其中,派出类别分为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和自筹经费等三种。学院应加强对以自筹经费方式出国(境)研修者的审核把关,若符合学院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培养需求,也应列入表中。 附件2、附件3可由各学院统一留存,待派出项目具体申报时根据相关要求再行提交。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85358620
人事处 2025年12月15日
文章来https://rsc.nankai.edu.cn/2025/1215/c13662a58688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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