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30 点击: 次 来源:漯河市城市管理局 作者:漯河市城市管理局 - 小 + 大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漯河市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漯组通﹝2025﹞10号)精神,结合漯河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4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引进原则。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符合履行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其中:专业学科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博士生、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5.报考者应以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并须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可放宽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须入选2026年度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2026年度US.NEW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2025年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漯河市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符合和考试、体检、考察、拟定人选、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将通过漯河市城市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cgj.luohe.gov.cn)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hrss.luohe.gov.cn)发布。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定官方网站。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电子版到漯河市城市管理局人事科(漯河市郾城区泰山路与辽河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办公楼809室)。 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8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①《漯河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或扫描正反面); ③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④报名人员还可提供个人简历及证明个人专业经历的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比赛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及时反馈本人。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报考人员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本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核和考试 1.资格复核。在面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试。考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并列考生的总成绩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考试设置总成绩分数合格线(7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后,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2.因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拟定人选 考察合格的,经局党组研究后,按程序将拟聘人员信息提交上级部门审定。 (七)公示 经上级部门核准备案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或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选按照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辞职。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人才引进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 2.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咨询电话:0395--3105188,监督电话:0395--310511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4.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市城管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