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0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天津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天津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 天津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辅助岗(实习实训指导)。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设备操作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2.其他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91年1月6日(报名开始的第一个工作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机械类、近机类或智能制造类相关专业。 (4)其他要求:具有传统加工、数控加工、电焊、3D打印、激光加工、三坐标、折弯机、机器人等操作技能或有承担工程训练实习实训教学或指导相关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派遣制人员应聘登记表》(请见附件1)和《人才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请见附件2),并将2个表格文件和个人简历发至:cxcy@tust.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实习指导教师+姓名”,附件以“实习指导教师+姓名+登记表”“实习指导教师+姓名+报名表”和“实习指导教师+姓名+简历”格式命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1月6日——2026年2月20日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后,用人单位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笔试及面试(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2.参加笔试及面试人员请须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身份证; (2)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3)本人纸质简历; (4)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 (5)学习期间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务必携带《人才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粘贴2寸彩色近期照片)一份。 (7)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排列装订。 ★审查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本人登记表所填邮箱。 (四)考核方式 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面试各占考核总成绩的40%、6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条件中所述设备操作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请考生自行复习,报名期间不接受考试具体内容的咨询。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按照招聘岗位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笔试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本人登记表所填邮箱。 2.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通过试讲、答辩、面谈和实际操作等方式。 ★面试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本人登记表所填邮箱并保持本人电话畅通。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部门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天津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一般在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具体报到时限以双方约定为准,除因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到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发生自动放弃聘用的情况,拟聘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延体检、公示后,按前述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1.待遇按照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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