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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2026年招聘3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26-02-26    点击: 次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小 + 大

  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河南省疫苗批签中心)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
 
  一、单位基本情况
 
  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河南省疫苗批签中心)(以下简称“省药械检验院”)是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53年,主要职责为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及容器的注册检验、监督检验、委托检验、抽查检验及质量标准的技术复核与检验及科学研究工作;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口岸进口药品(药材)检验任务;承担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相关工作。
 
  省药械检验院坚持“检验与科研并举,继承与创新并重”的发展战略,围绕“服务公众健康 服务产业发展 服务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年均完成各类检验检测任务上万批次,承担历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等标准制修订和各类科研课题研究项目上千个,为服务药品安全监管、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技术支撑。先后荣获“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科技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等多个荣誉称号。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协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2月以后出生);
 
  7.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附件1: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s://yjj.henan.gov.cn/)等网站同步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6日17:00。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已获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应聘人员应出具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凭证,已从现单位辞职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依次扫描后编辑到一份PDF文件中,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hnyxyrsk@163.com。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信息虚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中填写常用、准确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四)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证明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号)进行考试资格现场确认,考试人员经确认后统一发放《考试通知书》。
 
  (五)考试
 
  考试形式为综合性面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将不予录取。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环节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六、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解释,并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5566620(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人事科),0371-65567318(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5567230(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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