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其他招聘 > 文章 当前位置: 其他招聘 > 文章

延安市就业见习招募公告(306人)

时间:2026-03-0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就业能力,扎实做好2026年度就业见习工作,根据《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就业见习工作实际,为有序推进市本级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工作,现对市本级就业见习单位及配套见习岗位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同时正式启动市本级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工作,现将2026年延安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除外。


  二、报名方式


  见习人员申请可“随时报名、长期受理”,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F区166窗口报名,填写延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见习申请表(附件2),或登录“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信息系统”(http://1.85.55.147:8017/sxjyjx)申请参加就业见习,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与见习单位对接安排上岗。


  三、见习政策保障


  (一)见习人员的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17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见习单位可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适当增发生活补助。见习生活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见习单位原则上按月通过银行卡(或社保卡)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结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向人社部门申报补贴资金;


  (二)见习生活补贴按自然月份计算。见习人员按规定正常出勤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计算;月出勤10至15个工作日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计算;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生活补贴;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30元,市本级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以保障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四)对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见习单位,按照满足条件人数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


  (五)对年度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照留用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追加发放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


  四、咨询指引


  咨询电话:0911-2162166


  联系人:王刚


  附件1-2:


  附件1.延安市市本级就业见习单位名单、岗位信息xlsx


  附件2.2026年延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见习申请表doc


  延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文章来源:https://rsj.yanan.gov.cn/xwzx/gsgg/2027658030450999298.html

 

\ 

上一篇:西安新城区图书馆就业见习招聘公告(3人)

下一篇:蓝田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6人)

皖ICP备20008326号-39  |   信息投诉:ahnyw8@qq.com  |  
Copyright © 2026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版权所有,授权www.qdrcw.cc使用 OK文库 Powered by 55T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