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7 点击: 次 来源:西华大学 作者:西华大学 - 小 + 大
西华大学2024年3月附属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西华大学人事调配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我校附属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西华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始建于1960年,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支持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四川省首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西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地处西华大学校本部,是西华大学所属的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有近五十年的办学历史,1993年由成都市教育局批准,面向社会招收小学生,取得卓越办学成就,教育教学成绩连续多年获金牛区教育局的表彰。 西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接受金牛区教育局和金牛区教学研究培训中心的业务管理指导,以西华大学的硬件和软件为依托,有实验室、计算机室、多媒体室、语音室、图书室、音乐室、美术室、活动室和舞蹈室等体现现代教育教学的高标准的教学设施,有标准的塑胶田径场、塑钢乒乓球台、篮球场、足球场、排球场等各类体育运动场所。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西华大学网站上查阅。 二、招聘对象范围、岗位、名额
三、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有过性侵违法犯罪记录者。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方式 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与西华大学签订合同;档案须转入西华大学管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参照校内在编同类人员执行;按相关规定购买成都市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 五、应聘程序 1.注册并登录西华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hu.edu.cn)。 2.在招聘系统中选择应聘岗位,填写应聘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提交应聘申请。姓名和身份证号将作为报考者考核时核对身份的依据,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或姓名和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参加考核,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六、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择优通知考核。 (二)考核时间 由西华大学人事处和西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根据岗位应聘情况,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到西华大学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参加考核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证书原件、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报学校审批。 七、公示 经学校审批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安排 体检在西华大学指定的医院进行。 九、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十、聘用 综合考察合格者,由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签约手续。公示结束后,应届生应在1个月内和我校签订就业协议,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应于2个月内来我校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0101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西华大学人事处人力资源科610039 学校网站:http://www.xhu.edu.cn 人事处网站:http://rsc.xhu.edu.cn 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hu.edu.cn 微信公众号:西华大学人事处 (二)注意事项 1、应聘者务必完整填写相应应聘信息。 2、以上岗位2024年度内有效。 西华大学 2024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