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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九龙坡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4人公告

时间:2024-03-2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开招聘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

 

  为充实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力量,推动提升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实效,决定公开招聘4名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其中,综合岗位3名、专业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综合岗位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在我区专职从事城市各领域党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等城市党建业务工作;专业岗位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在我区专职从事组工微信公众号运营、智慧党建系统运行维护、党员电视教育片拍摄制作等城市党建业务工作。两类岗位均与街道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九龙坡区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确定,依据国家政策购买保险。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出生);


  6.热爱党务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7.报考综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经验;报考专业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微信公众号运营、摄影摄像、脚本创作、视频制作等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偷盗、抢劫、黄赌毒、聚众斗殴等行为受过治安拘留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8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组织科(九龙坡区政府办公楼1号楼三楼310室)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九龙坡区公开招聘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5)报考专业岗位的,还需提供本人独立或牵头制作的短视频、微电影、纪录片等摄影摄像作品,或者从事新媒体运营、信息系统运维等工作的印证资料。


  报名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笔试。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此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招聘人数。


  (二)考试


  每场考试实行100分制,成绩计算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岗位报考人员按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岗位报考人员按笔试40%、面试30%、专业测试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报考人员按岗位参加考试,每一轮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下一程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主观题、客观题,侧重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务常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写作、专业能力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面试和专业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报考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其他能力。专业测试采取命题作品制作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根据题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策划、素材收集和制作编辑,请自带电脑等设备。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


  (三)体检


  体检人员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排序到最后一名体检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学习、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工作任务,与街道签订聘用合同。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8782527。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


  2024年3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lk1EtFhLNxb3YjomZRsQg 


\ 2024年重庆九龙坡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4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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