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依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上海戏剧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任教师4名、心理健康专职教师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极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专业能力; (3)原则上,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岗位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对于应聘者中专业能力突出,获得过重大奖项或荣誉,具有社会影响力和行业声誉者,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2.岗位名称及要求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应聘者须登陆上海戏剧学院招聘系统(http://newzp.sta.edu.cn)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 2.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按照应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3.考核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进行笔试、面试、岗位实习及综合面试,对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及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并确定拟录用人员。 4.考察 学校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及诚信记录等进行考察。 5.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报告交由学校医务室登记审核。 6.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7.聘用 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学校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事业编制内录用有关规定,为拟录用人员办理编制内录用手续。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3.按照上级要求,外省市社会人员办理编制内录用手续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2483221 联系邮箱:shangxizp@sta.edu.cn(联系邮箱不接受简历报名) 上海戏剧学院 |
上一篇:湖北大冶市纪委监委招聘公告
下一篇: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