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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103人公告

时间:2024-01-10    点击: 次    来源: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教育局    作者: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教育局 - 小 +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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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公告


为推进北仑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3名,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仑区简介
 
北仑区因北仑港而得名,是浙江省对外开放时间最早、开放程度最高、国家级开发开放功能区最为集中的区域。2022年北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30.84亿元,财政总收入905.35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居全省前列,综合实力位列全国县(市)区第一方阵。
 
二、拟招聘岗位及指标:103名。
 
具体招聘岗位、指标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原则
 
(一)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二)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三)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四、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在1月21日左右,分别在杭州、北京、西安、武汉、南京、宁波设置笔试考点(其中体育、美术岗位笔试地点设在宁波,笔试后随即开展现场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或“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招聘对象
 
报考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国内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含2022年、2023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后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上述毕业生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全国部分高校或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详见附件二),且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2.北仑生源或北仑户籍的毕业生,且已取得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作要求。(同学科资格证,高中可用于义务段,初中可用于小学,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可用于义务段科学,高中政治、历史、地理可用于初中社会。)
 
(三)事业编制人员报考的需出具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六、招聘条件
 
(一)所有报考对象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二)符合上述高校范围和条件的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人员均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下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1月9日。
 
(五)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国(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六)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
 
七、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9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12:00。
 
考生登录https://nbbledu.wjx.cn/vm/QdJ3eID.aspx,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表(附件四)。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何时发现,一律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如有重复报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该报考人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同一学科的统招岗位和特设岗位可以兼报,也可以单独报考,一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否则视作无效报名。特设岗位招入人员优先定向分配到大榭高中。
 
2.资格初审
 
时间: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批次公布初审结果,最后一批次初审结果将在1月18日18:00左右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上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后如果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笔试、技能测试(仅美术、体育学科)、面试形式,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或“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
 
报考体育、美术岗位的考试形式含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环节。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报考其他学科岗位,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形式为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2.技能测试
 
参加体育、美术笔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技能测试后,方能参加后续招录环节。技能测试时间初定在笔试后一天。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岗位技能、技巧、基本功及特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按计划招聘岗位指标数(按统招岗位和特设岗位分别计算,下同)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1)报考体育、美术岗位的应聘者,先笔试和技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的40%和技能测试成绩的40%的成绩之和,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考生如技能测试成绩不足60分,则直接淘汰,不进入面试。
 
(2)报考其它岗位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
 
(3)根据本人志愿填报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原则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兼报人员按先统招岗位再特设岗位并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原则确定;兼报特设岗位人员如未进入统招岗位面试,但进入特设岗位面试,就不再参与统招岗位竞争。
 
(4)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所有岗位均不予录取。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学科内容,义务段报考考生可自行选择初中或小学学段的内容。
 
暂定分别在杭州、北京、武汉设置面试点,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报名时选择的面试地点参加面试。(如某考点面试人数较少,酌情调整面试考点,并根据考生报名时的意愿分流到其它面试考点)。
 
4.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对进入拟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2)递交《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四),贴好近期一寸照片。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参与之后的程序。因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拟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三)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有兼报则按先统招岗位再特设岗位并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原则确定。总分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和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签约当天,考生需随身携带资格复审需要材料,以便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再次复核。当场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北仑区教育局就业协议书》(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时间签约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两年内无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4)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办理相关迁户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5)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二)其他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电话:0574—89383955,王老师、董老师。
 
(四)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党建科:0574-89383956,乐老师、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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