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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往重庆市南岸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时间:2024-04-0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派往重庆市南岸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重庆市南岸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聘用。现将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及应聘程序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职位


  重庆市律师协会驻南岸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


  三、工作地点


  南岸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和事务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熟悉案卷建档工作;熟悉党建工作。同等条件下有三年及以上基层、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应自面试之日起,能在5日之内入职。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或受到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求职登记表》发至邮箱913635081@qq.com,邮件名请以“姓名+求职登记表”形式发送。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电话通知入选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入选人员不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


  通过考核和审定的人员,须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通过体检者,不得办理入职手续。


  (五)聘用


  拟用人员与飞驶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到相应岗位工作。薪酬和福利按照飞驶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南岸区司法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https://www.fsthr.com/post/item.html?postID=22336

 


\ 派往重庆市南岸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招聘启事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求职登记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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