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主管部门同意,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拟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 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公益性岗位10人,从事单位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指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家庭。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同一家庭户口内,同时存在2名(含)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5、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6、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7、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8、烈属。 9、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指有毕业证书所注日期起5年内的有就业需求且通过市场难以就业的低保家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烈士子女毕业生和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5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人事科404(青花大街西19号); 3、报名联系方式:王楠0417-2814000 4、报名所需材料: 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户口簿(需本市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⑶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需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户籍地社区申请); ⑷对应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类型材料: 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登记表 低保户:低保证复印件 单亲抚养未成年: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判决书;丧偶提供死亡证明。户口本婚姻状况信息需与实际情况匹配。未成年人户口本页复印件。 随军无工作现役军人配偶:随军材料、部队政治部门出具介绍信,结婚证,军官证等 烈属:提供相关材料。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 ⑸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 (6)社会保障卡(营口)复印件。 四、待遇条件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按营口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岗位补贴1710元/月,社保补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统筹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单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总额的比例,每月代扣代缴。) 注: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1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LkgRRYxT98eHsmhhg7gMA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