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审判辅助人员(二批)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现发布资格审查相关通知: 一、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5月29日下午13:30-16: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中国沈阳人才市场三楼(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 四、资格审查材料 (一)法官助理岗 1.《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审判辅助人员(二批)报名登记表》1份(模板见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实际取得为准)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6.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征信报告原件(有效期30天内); 8.承诺书(模版见附件3,必须手写签字)。 (二)庭审速录员岗、导诉员岗、立案人员岗、档案管理员岗、运维人员岗 1.《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审判辅助人员(二批)报名登记表》(模板见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征信报告原件(有效期30天内); 7.承诺书(模版见附件3,必须手写签字)。 注: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携带审查材料原件、复印件准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条件不符的、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或者相关材料携带不全的,取消其进入审查资格。 咨询电话:024-22531393(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2024年5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yrc.com.cn/article/82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