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4年漳浦县卫健系统编外卫技人员招聘方案 为促进我县卫生专业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充实医疗卫生保健单位的专业技术队伍,服务于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需求,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及工作能力。 5、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2006年10月至1994年10月期间出生);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执业医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在2006年10月至1989年10月期间出生)。 6、非全日制学历考生需持有与招聘岗位和专业相对应的初级卫生专业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与我县公立医疗机构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服务未满三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08:00至2024年10月18日17:30,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fz.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927)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2.网上打印准考证:2024年10月30日0:00至11月3日9: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网站通知自行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资格复审:考试入围人员,须进行现场材料复审,提交材料包括:①经签名确认的《漳浦县卫生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②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③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单、卫生专业资格电子证书)、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现场比对后归还)及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在岗编外人员还需提交《漳浦县卫健系统编外在岗人员参加2024年漳浦县卫健系统编外卫技人员招聘考试的情况说明》(附件3)原件一份。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相关要求。应聘者应按照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全面,个人填报信息不真、不准、不全,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与我县公立医疗机构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服务已满三年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情况说明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四、考试办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护理、助产专业《护理专业知识》,其他卫技专业《医学专业知识》。 2、笔试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从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1:1排名确定体检对象。 3、笔试日期为2024年11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考生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中的(理论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三个部分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六、选岗、公示 拟聘用人员根据名次高到低进行选岗,选岗情况在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后,拟聘人员接到通知3日内不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服从医院岗位安排,经考核合格,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给予聘用单位编外人员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低于3年(规培时间和半年及以上的进修时间不计入服务期)。 八、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专业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2.户籍要求:截至报名开始第一天,常住户口在我市的人员,漳州市内高校的省内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漳州生源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生,均视为本市报考人员。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3.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主体为各用人单位,县卫健局受各用人单位委托,统一组织实施招聘考试,招聘考试所需费用由县医院、县中医院两个总院按招聘人数比例承担。 (二)有关递补说明: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或因经体检不合格的岗位可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招聘结束后,乡镇卫生院如有岗位未能招满,可从该岗位参加考试合格的人员名单中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招聘补充。 (三)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有关的成绩查询、资格审核、体检、公示等考务信息都将在漳州人才人事网(https://www.zzrcrs.com/examTrends)、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fz.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927)等平台进行公示,请报考者注意查阅,及时了解相关考务信息。 (四)本次考试部分专业要求的取得卫生专业资格证,包括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当年取得的卫生专业资格成绩单、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成绩单或卫生专业资格电子证书。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方案适用于本次招聘考试。 附: 漳浦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10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