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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中共永顺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5-01-1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中共永顺县委组织部2025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共永顺县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条件见《中共永顺县委组织部2025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各乡镇及县直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3.调整异动后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中共永顺县委组织部2025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进入干部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年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乡科级副职(或曾经担任副科级职务)及以上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含附件1)要求的任职经历年限、工作经历年限及入党时间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1月20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符合公告和职位表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4日上午8:00至1月20日下午17:30(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中共永顺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行政中心620室)。
 
  (三)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
 
  在个人自愿报名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党组织同意盖章后,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笔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规定开考比例时,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意见,降低笔试开考比例为2:1或取消选调计划。
 
  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另行公告通知)到县委组织部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由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仅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申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封闭阅卷,笔试按成绩进行排名公示。
 
  五、考察
 
  考察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及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且笔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笔试确定考察入围人选。
 
  考察主要包括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如考察不合格将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六、公示
 
  经审核确定的拟选调机关人员将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或永顺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将会同县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符合限制性规定,递补仅进行一次。
 
  七、试用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不予办理手续,亦不予递补。
 
  八、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对本人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3.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县委组织部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5.报考咨询电话:0743—5223843(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永顺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永顺县委组织部
 
  2025年1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ysx.gov.cn/zwgk/xzfxxgkml/rsxx/zkxx/202501/t20250113_2216740.html
\ 中共永顺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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