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0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5年丽水市生产力和投资促进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丽水市生产力和投资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岗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本次共计划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丽水市生产力和投资促进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5)选聘报名人员需工作满2年,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7)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含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定向委培人员);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要求 1.选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日。 2.选聘报名人员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对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 3.选聘报名人员与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报考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丽水先锋网(http://www.lsxfw.cn)、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以及丽水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jxj.lishui.gov.cn/)发布公告。 (二)报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7月4日9时—7月18日17时。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25年丽水市生产力和投资促进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后,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邮箱:7330944@qq.com)。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由选聘单位在7月21日前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合适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每个岗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低于1∶3的,由市生产力和投资促进中心商市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对取消选聘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到选聘单位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 (1)笔试 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在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选聘计划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选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开始24小时前,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将在参加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市生产力和投资促进中心商市组织人事部门决定是否继续递补。 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报名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提供经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的《2025年丽水市生产力和投资促进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聘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聘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由市生产力和投资促进中心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选聘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采取多种形式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专业素养,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政治上不合格的将取消其选聘资格。体检、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与相关手续办理 市生产力和投资促进中心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不唯分取人。在本次信息发布网站和拟选聘人员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1.选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聘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丽水市生产力和投资促进中心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丽水市生产力和投资促进中心:0578-2095053;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0578-2095160。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生产力和投资促进中心 2025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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