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07 点击: 次 来源:宿迁直聘网官微 作者:宿迁直聘网官微 - 小 + 大
宿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公开遴选外派财务监督专员公告 宿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全市国有企业公开遴选外派财务监督专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条件 ![]() 宿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公开遴选外派财务监督专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五)遴选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 (六)专业设置。招聘条件中的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遴选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条件,除有特殊要求以外的,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或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发布遴选公告 通过宿迁国资委官网(https://sqgzw.suqian.gov.cn/gzw/)、“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微信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遴选岗位信息。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的报名、资格初审,均采用线上方式。 1.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12:00; 报名网址:登录“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点击首页“宿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公开遴选外派财务监督专员报名入口”。 2.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 资格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15:00; 陈述申辩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1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网上诚信报名协议,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0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者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遴选程序 (一)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照工作人员的通知,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复审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者,进入适岗评价环节。 (二)适岗评价 1.适岗评价安排: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结合考生自身条件进行综合评价。适岗评价需要考生提供的材料,将由工作人员通知考生,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交到指定的地点,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 2.适岗评价合格线 适岗评价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适岗评价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适岗评价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和微信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发布。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考生适岗评价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遴选计划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要求在“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和微信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发布。 2.面试合格线: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合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规则如下。 总成绩=适岗评价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背景调查)、体检、公示和录用 (一)考察(背景调查) 1.考察(背景调查)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按岗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背景调查)人选。个人信用、违法犯罪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廉政鉴定书。考察(背景调查)前,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察(背景调查)人选名单在“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和微信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发布。考察(背景调查)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宿迁国资委官网(https://sqgzw.suqian.gov.cn/gzw/)、“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和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四)录用 拟录用人员为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与外派财务监督专员的“受托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薪资待遇根据岗位级别按照《宿迁市市属国有企业外派财务监督专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核定,“五险一金”和企业年金按照“受托企业”相关制度执行,享受带薪休假、职工体检、工会福利等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遴选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录用等情况,核减岗位遴选数量或终止岗位遴选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遴选享有最终解释权。 2.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3.在遴选各环节中,请考生注意关注浏览以上平台发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在考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因下列情形导致遴选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资格复审、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4)其他导致遴选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咨询电话 考生在遴选各个环节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以下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60015 招聘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527-88858585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执行遴选工作纪律。 监督电话:0527-84363004。 宿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4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