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11 点击: 次 来源:吉水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作者:吉水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 小 + 大
吉安市纪委监委干部廉政教育吉水管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吉安市纪委监委干部廉政教育吉水管理中心在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范围 1.选调岗位和选调条件:拟选调6名工作人员,其中,技术保障岗2人,综合岗4人。(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1《吉安市纪委监委干部廉政教育吉水管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选调范围:面向本省范围内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的工作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除应具备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或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3年以上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6.具有连续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截至2025年6月30日),须在现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变换单位或所在单位更名的,按同一单位认定。在同一县(市、区)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选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年龄计算时间:35周岁即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即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经历证明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规定服务期的; 7.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或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考试、考察、确定人选、体检、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公告 在吉水县政府网(www.jishui.gov.cn)、清风吉水微信公众号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处(吉水县洪先路4号人社大楼)。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报考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并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填好《吉安市纪委监委干部廉政教育吉水管理中心报名登记表》(1份)并贴好1寸彩照;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并在背面写上姓名); (6)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单位党委或党组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出具); (7)选调职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可按专业名称对应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县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及县(市、区)政府聘用文件; (2)县(市、区)编办出具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证明; (3)2022年至2024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吉水县政府网、清风吉水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岗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术保障岗考试成绩=笔试+面试+加试三项考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以上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开考不低于1:3,如果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本次公开选调名额。 1.笔试。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2.面试。根据选调人数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专业测试。报考技术保障岗的入闱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集中计算机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运营维护及信息化建设业务能力等,专业测试在该岗位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2比例差额考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法的情况以及业务表现和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要做到“三审”(审身份、审年龄、审社会关系)、“四必”(现实表现必看、廉政意见必听、群众口碑必问、人事档案必查),考察组将调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末位同分的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应符合: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当职位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五)确定人选。综合考察情况,县纪委监委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体检。组织拟选调人选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人员还要进行涉毒检测,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的,由吉水县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八)公示。将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吉水县政府网、清风吉水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手续。公示期满符合选调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其它事项 1.选调人员在选调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提交自愿放弃声明的,记入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吉水县公开选调。 2.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吉水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96-8689692(县纪委监委) 0796-7108096(县人社局) 中共吉水县纪委 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