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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泾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政聘企培”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公告简

时间:2025-07-1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安徽泾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政聘企培”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公开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视情确定)、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实施。本次公开引才公告在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jx.gov.cn/)、泾县先锋网(http://www.xcjxxf.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引进过程中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泾县先锋网(http://www.xcjxxf.gov.cn)公开发布。

二、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政聘企培”事业单位储备人才10名、县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名,具体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2025年安徽泾县公开引进“政聘企培”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岗位表》(附件1)、《2025年安徽泾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2)。对于取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专业适当放宽为岗位相关专业。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报名前仍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泾县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已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

5.目前已在泾县企业就业的人员不得报考“政聘企培”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岗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00至7月28日16:00,通过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zk.sun-hrm.com/nindex/?ecode=jxyjcbrc)报名。

(二)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上传相关材料。

上传材料目录:

①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报考人员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式样见附件3、附件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证明材料。

④报考人员为泾县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上传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29日16: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29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30日16:00前缴纳考试费用,费用为8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招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者,可于7月31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四)开考比例。报名缴费人数与报考岗位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五、笔试

笔试将视情组织开展,报名缴费人数平均每岗位超过20人或某一岗位报名缴费人数超过25人,则全部岗位开展笔试,

笔试相关事宜将提前在泾县先锋网(http://www.xcjxxf.gov.cn/)进行公告。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其中2025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附件3、4)办理资格复审。

至2025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引进资格。

泾县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等。面试工作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若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则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按5:1比例确定岗位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0%、60%合成考试总成绩。若仅采取面试方式,则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泾县先锋网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岗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首先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考察人才适岗性等,确定入围人选)。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全面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若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泾县先锋网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公示后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审批录用

(一)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县委人才办会同编制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未在引进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的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不再递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政聘企培”事业单位储备人才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县人社局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履行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的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不再递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一、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政策

1.纳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2.三年内,引进人才按政策享受薪酬补贴、购房补贴、入住人才公寓等待遇。因本人辞职、调动及其他原因离开引进单位的,取消当年度享受的人才政策待遇。

(二)“政聘企培”事业单位储备人才享受政策

1.“政聘企培”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入职后派驻至县内企业工作,与培育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含试用期)。由县人社局接收并管理个人档案,纳入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库管理。派驻企业培养期间接受政企双重管理,县人社局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对“政聘企培”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开展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培育期满考核,用人企业意见作为考核重要依据。派驻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考核合格,可选择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办理入编手续;也可选择留在派驻企业工作,按规定退出“政聘企培”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库管理。

2.“政聘企培”事业单位储备人才由县人社局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核定工资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派驻企业培育期间享受重点产业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不低于4000元/月、2500元/月、600元/月薪酬补贴。派驻企业根据工作业绩,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每年最低不少于1.8万元。培育期内,引进人才及直系亲属在我县无住房的,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并免收租金。不能入住的,视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政聘企培”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公开引进工作有关信息通过泾县先锋网(http://www.xcjxxf.gov.cn/)发布。本公告由中共泾县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5102786(泾县县委人才办)

监督举报电话:0563-510253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5年度安徽泾县公开引进“政聘企培”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2025年安徽泾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3:学历学位式样.doc

附件4:书面承诺书式样.doc

附件5:学科、专业参考目录.rar

标签: 安徽泾县事业单位招聘 2025年人才引进 紧缺专业人才 政聘企培项目 事业单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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