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2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自主公开招聘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宁人社规〔2022〕4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规发〔2023〕9号)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招聘共设置6个岗位,招聘7人。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8.符合《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一)医师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二)护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自治区残联机关纪检部门将对招聘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至24日。公告信息将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等渠道同步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 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至29日(星期五)17:30。 2. 报名要求 应聘者须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件:身份证、历次毕业证、历次学位证、历次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件(如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名人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对于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5年无法提供合格证书原件的,需提供达到国家理论成绩合格线的证明),否则不予录用。《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自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官方网站”下载填写)。 请将上述材料(1.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2.证明资料加工成扫描件。3.报名表须同时发送签字确认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档两种版本。)以压缩包形式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发送至电子邮箱:nxcjrkfzxrsk1@163.com,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将视为无效报名。 3. 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报名人员须仔细如实填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或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聘用结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工作相关规定,我中心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或面试环节。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3.对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采取面谈方式,由专家组进行专业能力评估。 对报名截止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相应调整该岗位招聘条件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笔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录取资格。 1. 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重点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3)请应聘者自行准备好黑色碳素笔等考试用品。 2. 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根据中心实际和岗位需要,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技能实操考核等多元化测评方式,围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储备、临床实践能力、岗位核心技能掌握程度等维度,对应聘者的专业素养与岗位适配性进行全面、深入、精准的评估。 3.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所有成绩分数统一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加试。 (五)体检 1.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 (六)考察 1.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展开全面考察,同时还要对被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情形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自然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要求 (一)当出现岗位报名人数与聘用人数比例未达3:1或涉及岗位递补等特殊情形时,将由招聘领导小组结合岗位需求与实际情况,通过集体研讨审议作出决策。 (二)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情况被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涉及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七、咨询电话 (一)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二)咨询电话:0951-8629008。 (三)监督电话:0951-5668826。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 宁夏康复医院 2025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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